文章搜索
|
推荐文章
黑龙江省10年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
11月6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奇昌介绍了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据悉,本次普查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调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背景下的一项系统工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在10年前,经过10年的发展,社会经济、人口结构以及污染源的类型、分布、规模和性质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次普查对于准确判断当前环境形势,制定改善环境质量措施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公报》显示,十年来,黑龙江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降低了45.62%、66.28%。全省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4.2倍、6.3倍和1.6倍。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和尿液资源化利用比例分别达到90%和8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较十年前,城镇污水处理厂数量增加了12.5倍,处理能力增加了4.8倍。
林奇昌介绍,通过普查明确了下步工作的重点:一是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7项污染物的排放量仍较高,这对当前环境质量改善至关重要,也是未来工作的重点。二是农业源、生活源对水污染物排放贡献较大,工业源、生活源对二氧化硫、颗粒物的排放贡献大,机动车对氮氧化物的排放贡献大,工业源、生活源和机动车对挥发性有机物的贡献大,这些领域很多是无组织排放,或者是面源排放,因此治理和监管的难度都比较大。三是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排放强度大,这些流域区域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任务艰巨。(陆宽)
- 日期: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