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与西安市不动产服务登记中心完成合作签约,标志着西安市正式引进了不动产登记责任险。
今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量逐年增多,登记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历史遗留问题也不断显现。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价值高,办错一件,赔偿也非常高,登记人员压力很大。一方面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需要一些要件,对于办证当事人提供的办理要件,有时难以辨别真伪。另一方面,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虽然大多数能够通过政府协调、部门会商等办法加以解决,但仍可能引发行政诉讼。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为有效降低登记风险,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方面加强了内部管理,另一方面通过与人保财险合作建立起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合同条款,在保险期间及追溯期间内,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保险事故,当事人在保险期内首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照相关规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确定应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据了解,目前,以保险形式转移登记错误责任风险的做法正逐步受到各地认可,人保财险作为中管央企,一直以来深度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该险种在全国其他省市人保分支机构均有落地项目,拥有丰富的保险经验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此次保险招标中脱颖而出。此次合作标志着西安市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既可以缓解从业人员的压力,同时也能够有力保护登记机构和从业人员,为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登记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在切实维护不动产登记国家公信力、做好登记风险的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